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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西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旅游条例》于1日起实行。该条例将旅游业明确为全省策略性支柱产业,并提出打造旅游资源开发经营退出机制,对旅游资源导致紧急浪费或破坏将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收回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
条例的颁布在山西旅游业进步史上具备里程碑意义,是达成山西经济由地下转地上、黑色转绿色的要紧举措,是破解“一煤独大”难点的要紧渠道。
条例明确要规划先行,旅游进步规划要与土地借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规划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兼顾旅游功能。
同时,条例提出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已经评估认定但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侵占、破坏,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4A级以上景区连接交通主干线的旅游道路应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打造旅游公共信息咨询平台,鼓励媒体投放公益广告。
下一步,山西将加大顶层设计,从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借助、旅游用地保障、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旅游人才培养、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特点旅游进步与市场监管、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全产业链的要点配置规定和行业规范管理,重点锻造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为支撑的新产品牌.